2017年1月18日 星期三

荷蘭 日本 以色列設施農業發展經驗與政策啟示(轉自中國華科網)

荷蘭 日本 以色列設施農業發展經驗與政策啟示(轉自中國華科網

2017-01-18 陳春良 华科资源


荷蘭 日本 以色列設施農業發展經驗與政策啟示


面對人均耕地資源有限、區域性自然灌溉及光照不足突出、農業勞動力趨於老齡化等不利影響,荷蘭、日本和以色列通過強化政策支持、科技支撐、產業配套、利益連接等舉措,加快發展以玻璃溫室、植物工廠、微滴灌等設施園藝技術為重點方向的現代設施農業,為本國農業生產擺脫不利的生產條件約束,實現可持續發展探索了新出路,也為本國現代農業提質增效、實現集約高效發展增添了新動力,成功走出了一條資源稟賦不佔優勢地區發展有競爭力的現代農業的現實路徑。從荷蘭、日本和以色列設施農業發展經驗來看,促進我國設施農業提質增效,要進一步強化科技支撐,著力完善並提升金融等配套服務。


我國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1公頃,人均淡水資源約2200立方米,分別僅為世界平均水準的1/21/4。對我國這樣一個人多地少、淡水資源不足且地區分佈不均的國家而言,如何集約高效用好現有農業資源,提升農業產出效率和效益,是實現農業現代化必須面對的一個重大挑戰。這方面,設施農業強國荷蘭、日本和以色列的經驗值得重視。
  荷蘭、日本、以色列人均耕地面積分別僅為0.060.030.04公頃。20世紀60年代以來,通過強化政策支持、科技支撐、產業配套,荷蘭、日本和以色列分別大力發展以玻璃溫室、植物工廠、微滴灌等為技術特色的設施農業,較好地緩解了自然資源條件對農業生產的不利約束,有效提升了農業資源利用效率和農業競爭力。荷蘭、日本和以色列的經驗提示我們,當前要加大科技支撐和金融創新服務支援,加快推進我國設施農業的提質增效。
  荷蘭、日本、以色列設施農業的發展成就
  荷蘭的玻璃溫室是世界設施農業技術體系最重要的分支之
 一;日本在小型溫室機械、植物工廠精密控制等方面的技術令世
人稱道;地處沙漠地帶的以色列則以高效灌溉的微滴灌技術享譽全球。
  荷蘭、日本和以色列是現今世界設施農業發展最領先的三個國家。荷蘭的玻璃溫室是世界設施農業技術體系最重要的分支之一。日本在小型溫室機械、植物工廠精密控制等方面的技術令世人稱道。地處沙漠地帶的以色列則以高效灌溉的微滴灌技術享譽全球。

  (一)荷蘭的設施農業
  地處北歐的荷蘭,國土面積僅為415萬公頃,耕地面積占國土面積的29.8%,是典型的資源不佔優勢的“小國”,農業生產拓展空間有限。除了用地制約,荷蘭農業生產還面臨兩大不利因素:一是所處緯度較高、光照不足,年平均光照僅1500小時左右,全年平均氣溫在8.5-10.9攝氏度之間,不利於露天大田作物生長;二是荷蘭全境為低地,25%的國土面積低於海平面,容易受海水倒灌等自然災害衝擊。20世紀60年代以來,通過實施資金換空間等舉措,荷蘭大力發展以玻璃溫室為特色的設施農業,極大地緩解了資源環境對農業生產的不利約束。2014年,荷蘭農產品出口807億歐元,占全國總出口額的15.8%;其中,設施園藝占農業總產值的39%,占世界園藝產品貿易總額的24%。花卉和球莖在該品類世界貿易總額中的占比分別高達50%和80%。從2013年開始,荷蘭農產品出口額已超過法國,成為全球僅次於美國的農產品出口大國,並且在溫室設施、洋蔥、鮮蔬出口、種子供應、花卉盆栽等多個領功能變數名稱稱列世界第一。

  2014年,荷蘭玻璃溫室總面積為9488公頃,約占世界玻璃溫室總面積的20%。荷蘭玻璃溫室43.6%的面積種植花卉,蔬菜種植面積占到50.9%,苗圃和盆栽面積占4.95%。荷蘭單個玻璃溫室面積一般在1萬平方米以上,高度在5.5米到6米之間。園藝農場平均經營玻璃溫室2.15公頃,其中花卉農場平均經營面積為1.75公頃,蔬菜農場平均經營面積為3.35公頃。溫室植物生長的溫度、濕度、光照、肥料等環境因數控制高度智慧化。2014年荷蘭溫室每平方米產出高達66.3歐元,其中蔬菜溫室每平米產出54.6歐元,花卉溫室產出70.8歐元。單產方面,荷蘭無土栽培番茄年產量達80kg/m2,黃瓜產量達100kg/m2,約為我國的68倍。

  荷蘭設施農業發展大致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世紀初到1950年,主要應用矮牆單坡面、雙坡面和簡單木架支撐的玻璃溫室技術,基本沒有室內環控措施,僅僅滿足了植物越冬需求。第二階段為20世紀50年代到80年代末,受惠於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荷蘭設施園藝蓬勃發展,設施園藝覆蓋及結構材料、育苗育種、環境控制及市場配套體系快速發展。二氧化碳輔助施肥、無土栽培、移動保溫幕、溫室類比氣候系統等技術,被廣泛應用於輕便鋼架支撐透光率好的新型芬洛溫室中,設施園藝產量和品質顯著提高。第三階段為20世紀90年代初至今,與早期快速擴張不同,這個階段荷蘭設施園藝總面積穩定在1萬公頃左右,主要關注設施園藝的可持續發展,開始追求溫室的綠色、低能耗和多功能。通過應用太陽能發電等技術,玻璃溫室提供了約10%的荷蘭電力供應。設施園藝成為一個集農業生產、能量供應、科普教育和休閒旅遊為一體的綜合產業。

  (二)日本的設施農業
  與荷蘭、以色列發展設施農業主要是為了應對不利的自然條件不同,日本發展設施農業更多是為了緩解農業勞動人口數量減少及日趨老齡化的衝擊,與此同時開發出與大都市空間相適應的新鮮農產品供應體系。以上兩個方面決定了日本設施農業總體量不大但特色鮮明:一是更注重開發節省人力的小型溫室機械,發展立體化種植等技術;二是更重視運用高附加值、緊湊型、全程精細控制的植物工廠技術。

  日本設施園藝總面積為4.9萬公頃,占主導的塑膠溫室占到溫室總面積的95.3%,玻璃溫室僅2200公頃。日本溫室種植面積中蔬菜、花卉和果樹分別占到69.1%、15.7%、15.2%。2013年初的資料顯示,日本共有211家植物工廠。這些植物工廠建立了一個農作物周年連續生產系統,利用電腦對植物生長發育的溫度、濕度、光照、二氧化碳濃度及營養液等環境條件進行自動控制,使植物生長不受或很少受自然條件制約。日本植物工廠單位面積產量高達露天生產的90倍;由於蔬菜外觀更齊整、營養元素更均衡,植物工廠單位面積銷售價值可達露天種植的117倍。除了高產高效、節水節肥,植物工廠另一個突出優點是生產不依賴外界環境和土壤肥力,因而可便利地放置在絕大多數建築中,在大都市健康安全葉菜地產地銷方面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20世紀60年代之前,日本的設施農業主要應用簡易拱棚做育種育苗,設施大體只有遮風擋雨功能。從1960年到1980年,日本設施農業迅速發展,溫室大棚面積從1707公頃,增加到3.17萬公頃。玻璃溫室從296公頃增加到1501公頃,塑膠大棚從1411公頃增加到3.02萬公頃。這個階段推動日本設施農業區域擴展的有利因素包括:物流改善、新型覆蓋材料、加熱燃油、溫室耕種技術進步以及對過季產品的需求增長。20世紀80年代以後,大型溫室、連棟大棚、植物工廠等新一代設施農業技術,在日本得到更多重視和推廣。這個階段日本設施農業發展更注重建設環境綜合調控系統,實現管理自動化和智慧化,應用包括無土栽培、水耕、深液流水耕等技術,利用全新調控系統對植物生長的水、肥、光、熱、氣等進行全面控制,最大限度挖掘生產精細控制的比較優勢。

  (三)以色列的設施農業
  以色列不僅耕地面積極為有限,降雨量也極其匱乏。北部地方年均降雨量為800毫米,南部沙漠地帶年降雨只有25毫米,年蒸發量卻分別高達1400毫米和2800毫米。從1948年建國到2010年,通過大力發展高效、集約的現代設施園藝,以色列農業產出增長了12倍,農業用水只增加了3倍,單位面積土地生產價值按不變價翻了3倍,單位水資源產值增長了5倍,一個全職農業工人供養人數從17人上升到113人,創造了沙漠農業奇跡。

  2013年,以色列農業部門創造了300億謝克爾的農業產值,占到本國GDP2.5%,雇用了2%的總勞動力。2010年,以色列設施園藝面積達2.6萬公頃。其中,溫室面積約1.1萬公頃,主要用於生產鮮切花;大棚面積1.5萬公頃,用於種植番茄、黃瓜和甜椒等蔬菜作物。蔬菜農場規模約4-6公頃,花卉農場規模在8公頃左右。農產品出口值達21.3億美元,六成以上是設施農業提供的新鮮產品。

  高效的灌溉體系是以色列設施園藝最顯著的特徵,微滴灌管道系統遍佈全國主要農業生產地區,60%以上的農田、100%的果園、綠化區和蔬菜種植均應用了滴灌技術,灌溉用水利用率高達95%。大約25%的以色列溫室使用無土栽培;通過運用水肥一體化、迴圈用水等設施園藝技術措施,以色列設施農業不僅比普通設施種植平均可以節省30%—40%的水和化肥,同時微滴灌精准施肥也讓農產品單產顯著提升。以色列設施園藝棉花、柑桔、番茄、甜椒、黃瓜、茄子等的單產都高居世界榜首,番茄、甜椒每季度每公頃產量高達85100噸,番茄單產是我國設施種植單產的近10倍。


  荷蘭、日本、以色列發展設施農業的主要經驗
 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科技發展的強力支撐;配套產業的有力互補;農戶合作的利益保障。
  荷蘭、日本和以色列的設施農業是典型的高投入、高效益的技術密集型農業。在三國設施農業發展歷程中,政府政策、科技發展、產業配套、農戶合作,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

  (一)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
  主要通過改變投入要素相對價格和提供行業公共服務兩個方面,促進設施農業發展。在改變投入要素相對價格方面,政府政策著眼於降低設施農業的前期進入門檻,以及引導行業層面的技術升級換代。設施農業初始投資較大,有較高的進入門檻,為此在鼓勵設施農業大規模發展階段,荷蘭、日本和以色列對溫室或大棚設施建設進行補貼,補貼資金通常達到設施建設成本的40%-50%,日本這類補貼比例甚至高達60%—70%。除了直接補貼,政府也提供政策性低息貸款降低融資成本。在設施農業升級換代中,政府政策引導主要對特定技術方向進行差別化補貼。以荷蘭為例,20世紀90年代以來,政府不再簡單補貼設施建設面積,而是改為對節能型溫室、照明系統升級、生物肥使用以及有機種植等發展方向進行補貼,引導設施農業經營主體從粗放型經營向綠色集約型經營轉變。日本和以色列則通過專項補貼,鼓勵利用環境友好、可迴圈使用的薄膜等覆蓋材料。

  在提供行業公共服務方面,政府政策主要著力於加強市場開拓力度,強化設施農業技術的供需銜接、推廣以及標準訂立等。20世紀60年代初,荷蘭政府積極參與歐共體的共同農業政策,從此廣闊的歐洲市場連接為荷蘭設施農業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現今,向德國出口的農產品占到荷蘭出口總量的四分之一,有些品類甚至高達80%。除了開拓市場,荷蘭農業管理當局還委託農業環境工程研究所 (後併入瓦格寧根大學),分別於1978年、1985年和1997年制定溫室結構設計標準、施工安全標準和荷載標準,為溫室設計的規範化管理和行業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援。為促進設施農業技術供需銜接和普及推廣,三國政府或行業組織彙集農業生產經營需求,研究機構按需提供解決方案,農技推廣部門結合區域特點對農戶開展有針對性的種植指導。

  (二)科技發展的強力支撐
  主要在關鍵共性技術、材料和工藝方面加大研發力度。在荷蘭,以瓦格寧根大學和所屬研究機構為核心的一個區域,聚集了大量國際頂級跨國食品公司、科研院所,集聚了15000名左右農產品及食物領域的科學家,現已成為全歐洲乃至全世界最著名的農產品和營養研發中心。荷蘭政府投入大量經費用於節能技術、新能源技術的創新研究,大幅度提高覆蓋材料透光率、增加太陽能入射量;加大自動化機器人技術、自動傳輸系統和收穫分機系統的開發應用。荷蘭私人部門研發投入比例在歐洲名列第二。科學技術方面的巨大投入,夯實了荷蘭設施農業的基礎競爭力。

  日本和以色列在設施農業科研領域每年也有大量人力物力投入。以色列政府每年農業科研經費支出占到農業產值的3%,農村發展部下屬的農業研究組是該國最重要的政府研究機構,共有200名農業科學家、340名工程師和技術人員,此外還有250個畢業生與博士後在不同的研究所工作。除了政府研究機構,以色列還有3500多家高科技公司,主要從事包括材料、化工、電子、基因、細胞、生物工程方面的研究。在最著名的農業灌溉領域,以色列開發了一系列適應不同環境的灌溉解決方案,多種感應器配套等,為氣候條件惡劣地區發展設施農業提供了有力支援。日本精准化、標準化的蔬菜生產,與日本科學技術發展進步密不可分。日本設施園藝的地膜覆蓋栽培、溫室環境電腦綜合調控、工廠化育苗、機器人嫁接和植物工廠等技術都處於世界領先水準。

  (三)配套產業的有力互補
  荷蘭、日本和以色列不僅在設施農業農產品生產方面具有國際競爭力,在育種育苗、機械設施、市場流通、物流配送等配套產業方面,也處於全球領先地位。荷蘭是世界花卉、球莖、盆栽、蔬菜及水果的全球網路中心。20世紀60年代開始,荷蘭就建設了花卉拍賣市場,世界最大的切花拍賣公司落戶荷蘭,2010年交易量達40億歐元,成交量約占到溫室總種植量的80%。荷蘭有11家蔬菜拍賣市場,年交易額占到設施蔬菜產量的68%。便利的鹿特丹和阿姆斯特丹機場,為園藝在荷蘭的集聚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荷蘭的物流供應鏈能夠將當天的切花送到紐約。除了直接出口設施蔬菜和花卉產品,荷蘭也是世界最大的種子出口國,每年出口種子約15億歐元。歐洲市場每年65%新植物品種源自荷蘭,荷蘭育種商的種植品種專利占比超過40%,歐洲以外80%的溫室都是荷蘭製造。交易市場、物流設施、育種育苗、溫室設施的互補配套,為荷蘭設施農業做大做強提供了有力的配套支援。

  日本蔬菜進入市場以農協組織為主,提高了組織化程度,規範了市場秩序,有力保障了種植農戶利益。同時,為促進蔬菜合理流通,日本政府非常重視蔬菜出售規格標準化,規定了蔬菜上市所應具備的外觀和內在品質。在以色列,有專門的研究服務機構,對蔬菜、水果外形、口感、營養成分等進行細緻研究和區分,指導農民區分標準售賣。以色列的育種育苗、灌溉設備等配套產業也非常發達。近年來,以色列每年出口超過20億美元的設施園藝設備和技術服務以及15億美元的蔬菜種子。

  (四)農戶合作的利益保障
  三國設施農業快速發展還應歸因於完善的農戶合作。良好的農戶合作,一方面有利於強化普通農戶的市場連線性,改善小農戶對接大市場的不利局面,提升農戶參與分享設施農業產業鏈、價值鏈收益的能力,夯實設施農業發展的長期內生動力基礎;另一方面,也為滿足分散農戶的生產服務需求提供了便利,使得設施農業社會化服務供需適配更加有效。

  荷蘭的合作社有簡單型和複雜型兩種類型。簡單型合作組織通常是一個類似協會的非盈利組織,將若干從事同一產品種植或養殖的農戶組織起來,將產品集中到市場出售,參與的農戶(會員)繳納一定的會費。複雜型合作組織則是一定區域內農戶社員的聯合,開展包括供銷、生產、信用方面的合作。日本農協除了對區域內農產品流通管道有較好的管理、控制和協調外,還擁有合作金融體系,為農戶提供信貸支援。以色列的合作組織有三種類型,分別是基布茲、莫沙夫、莫沙瓦,這三類組織合作程度和連接緊密度逐一遞減,但都屬於農民自己的合作組織,農民負責種植和養殖管理,社區公共產品、農產品購銷、農技服務等由合作組織承擔。


  政策啟示
  進一步強化設施農業發展的科技支撐;加強信貸和保險創新對設施農業發展的支持。

  從荷蘭、日本和以色列的經驗來看,設施農業在改善資源利用效率、提升農業產出效益和競爭力方面具有獨特優勢。因此,應當把設施農業提質增效作為“十三五”時期我國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重點領域,著重從以下兩個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一)進一步強化設施農業發展的科技支撐
  設施農業發展離不開設施裝備、覆蓋材料、資訊電子、育種等領域的技術進步。國家要加大對設施農業關鍵共性技術和新型材料等研發支援力度,加快關鍵設備國產化及服務體系建設,及時把國產設備列入農機購置補貼目錄,儘快形成具有我國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關鍵技術和設備體系。要進一步強化政府、科研機構和農戶之間的連接機制,發揮好政府資助的基礎研究與社會科研機構應用研究的互補耦合作用,構建以農戶需求為導向的設施農業技術裝備創新體系和新技術推廣體系。

  (二)加強信貸和保險創新對設施農業發展的支持
  設施農業往往前期投入較大,對信貸和保險服務的需求有別於以糧食及經濟作物為主的一般農業生產。要順應設施農業發展的需求和特點,加快推進設施農業保險產品開發試點,擴大保險品種覆蓋面、提升保額,逐步構建有利於設施農業發展的保險險種體系。要加大財政貼息、擔保基金等對設施農業發展的支持,通過開發融資租賃、設施抵押貸款等新型信貸產品,適應設施農業發展的融資需求。
 (作者單位: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